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光明日报记者 陈晨
寒冬时节,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文汇街道王营村党群服务中心“党员驿站”一点儿也不冷清。因为要连线省农科院水稻专家,种植户们早早聚在这里。“今年,我们合作社的水稻要扩种700亩,得选好品种、用好技术种好粮,打响黄河口品牌,保证粮食稳产高产。”刚结束视频连线,东营区慧智农业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王龙义信心十足地告诉记者。
在王营水稻种植基地,良种、良法、良机与良田有机结合,生产实现全程机械化。今年,合作社计划“小田变大田”,通过除埂、填沟,增加可耕种的土地面积,吸引更多种植能手投入水稻种植,加快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努力提高粮食产量和种粮收益。
悠悠万事,吃饭为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粮食总产量达13730.6亿斤,比上年增加73.6亿斤,增长0.5%,连续8年站稳1.3万亿斤台阶。近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都提出,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
“食为政首,粮安天下。我们要从继续推进高标准农田改造、扩大良种覆盖等方面综合施策,落实落细各项惠农措施。”文汇街道党工委书记隋长杰说,要把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融入到乡村振兴中,发挥好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引领示范作用,不断挖掘粮食增产潜力,更好地保障粮食安全。
【专家点评】
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金文成: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2015年以来我国粮食产量连续8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在国内资源、生态条件约束趋紧的背景下,粮食高位增产的难度越来越大。而随着我国城乡居民食物消费结构升级,粮食供需总量和结构性矛盾凸显。此外,当今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刻不容缓。“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是牢牢把握粮食安全主动权、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的重大战略安排,是我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增强应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底气所在。
提高粮食产能,必须以“提地力”为基础,抓住“科技增产”这个关键,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作为重大任务,全面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一要保住耕地数量。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强化耕地非农用途管制,强化农业用途管控,落实好耕地利用优先序,确保耕地用于种粮的数量。二要提升耕地质量。下大气力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大规模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大规模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全面增强农业抗灾减灾能力,实现粮食稳产高产。三要着力提高单产。在增产和减损上两头发力。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打好种业翻身仗,突破种质创新、新品种选育、高效繁育等关键环节的核心技术,尽快培育一批具有重大应用前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粮食优良品种。全面提高农机作业水平,促进良种良田良法配套、农机农艺农技融合,减少农机作业粮食损失;强化病虫害预测预报和统防统治,减少病虫害导致的粮食损失。稳步推进农业规模经营,大力发展以生产托管为主的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促进粮食生产节本增效增产提质。四要切实强化激励。着力调动和提升“两个积极性”。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调动主产区抓粮积极性,让主产区抓粮经济上得实惠、政治上有待遇,多种粮、多打粮、多卖粮。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构建价格、补贴、保险“三位一体”的扶持政策体系,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让农民种粮不吃亏,能获利、多得利。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05日 15版)
多地调整烟花爆竹燃放政策 在规定时段规定区域可燃放******
多地调整烟花爆竹燃放政策 在规定时段规定区域可燃放
依法分类管理重在确保燃放安全
□ 本报记者 陈磊
2022年12月30日,辽宁省大连市政府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的通告》称,控制燃放区域允许燃放时间为2023年1月14日、1月21日至1月28日、2月5日,每日7时至23时(除夕不限时)。
在此之前,《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加强2023年春节期间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对外发布称,上海市外环线以外区域,除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之外,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北京市通州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致通州区全体市民的一封信,其中提到,“在北京环球度假区限定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须经公安机关许可”。
更早些时候,山东省东营市、滨州市也明确,春节期间在部分区域和个别时间段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有媒体统计,随着群众呼吁松绑烟花爆竹“禁燃令”之声增多,目前已有多地调整烟花爆竹燃放政策,即在规定时段、规定区域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2023年1月3日,广东省珠海市政府发布关于废止《珠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由各区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依据上位法,自行划定烟花爆竹的燃放区域、时间及允许燃放的种类,并向社会公布。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各地更为普遍的做法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比较行政法研究所所长杨建顺解释说,对于烟花爆竹,政府进行规制有其历史必然性。目前各地通行的“禁燃令”就有一个发展的过程:起初,政府考虑到人们的接受程度,根据安全原则,试行“限燃令”,即在一些城市进行限定燃放区域和限定燃放时间的试点,在人们逐渐适应“限燃令”之后,再施行零燃放的“禁燃令”。
杨建顺认为,从“限燃令”演变为“禁燃令”后,立法者所预留的特殊处理规则被忽略了,这种“一刀切”的零燃放措施,实际上将传统习俗之燃放烟花爆竹归为彻底禁止之列。时间久了,过春节静悄悄了,年味儿也淡了些,难免引发人们非议。
在杨建顺看来,目前多地允许规定区域、规定时间内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实质上就是对向往“人间烟火”的民意民情的回应,也是对规制烟花爆竹相关法规的贯彻落实。如此回应民众呼声的做法,体现了法规所规定的“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综合施策、分类管理的理念,有助于弘扬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等传统文化民俗,增强“烟火气”。
河南农业大学政策法规办公室副主任张帅梁教授分析称,多地调整烟花爆竹燃放政策的背后,是对我国绵延上千年过年仪式中燃放烟花爆竹传统的回归和文化的传承,是回应群众过年期间期待平安健康的精神需求的回应,也是基于对我国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环境污染与安全事故不断减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的客观认识,更是对作为我国重要产业和就业领域的烟花爆竹行业发展的支持。
在张帅梁看来,民有所呼,政有所应。虽是能否燃放烟花爆竹的“小事儿”,但也是群众向往美好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各地对“禁燃令”的松绑,有效地解决和回应了群众诉求。同时,这也是对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落实。
目前,我国关于燃放烟花爆竹的法律规定,主要是大气污染防治法。该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在法规层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
这意味着,法律法规赋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决定在本行政区域是否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权力。
杨建顺分析认为,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烟花爆竹限制燃放的制度为背景。法律法规的这种授权规定体现了科学立法的精神,遵循了各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的管理理念。特别是《烟花爆竹管理安全条例》设置的授权规定,较大程度赋予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裁量判断余地,目的在于确保各地“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灵活机动地作出科学安排和部署,避免“一刀切”式的生硬施策。
杨建顺说,这就需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切实做好调查研究,全面、准确、客观、适时把握“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作出“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决策、决定和举措,让人民群众在安全保障举措支持的背景下,告别零燃放的“无菌社会”,充分体味烟花爆竹等传统文化民俗的滋味儿,欢欢喜喜迎除夕、过春节、闹元宵。
张帅梁说,我国是单一制国家,地域辽阔,省域、市域、县域各有不同情势,经济社会发展存在不平衡之处,各地亟待解决的问题与需求也不尽相同。投射到立法领域,就需要在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基本前提下,允许地方在一定范围内因地制宜,因应施策。
“是‘禁’是‘限’,需要各地根据环境质量、财产安全、百姓诉求等因素的现实情况,以及解禁后可能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与风险事故等进行有效研判,并在此基础上作出科学合理的规制。”张帅梁说。
那么,具体来说,各地针对烟花爆竹管理如何把握“禁”“限”边界呢?
杨建顺认为,这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仅是“限放”和“禁放”的问题,而且是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和燃放的全过程安全保障问题。这就要求各相关主体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等各个环节的规制要求,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的安全。
他呼吁,就烟花爆竹燃放这个环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合理地运用好法律法规所赋予的“限放”和“禁放”的裁量权,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
他建议,一般而言,要行使好该裁量判断权,可以参考把握如下标准:城市区域倾向于禁放,农村区域倾向于限放;人员聚集密度大的区域应当禁放,人员稀少非聚集性的区域倾向于限放;高楼大厦密集区域应当禁放,非高层建筑的区域倾向于限放;威力大的烟花爆竹倾向于禁放,威力不大的烟花爆竹倾向于限放。至于“高危险性烟花爆竹产品”,宜从生产环节把好规制关等。
与此同时,一些地方也查处并公布了多起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例如,2023年1月1日1时许,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分局广化派出所发现并查处一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现场查处9名违法行为人,依法对他们进行行政处罚。2023年元旦以来,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共查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13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7起。
对此,张帅梁认为,放松“禁放”,不等于完全解禁。在放松“禁放”的地区,人们有燃放烟花爆竹的自由,但这种自由是有边界、有限度的。边界就是相关地方法规与规章确定的燃放时间地点与幅度,限度就是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他人合法权益。因此,违反规则、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罚。(法治日报)